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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情还有点复杂呢,但是不得不离开了,因为我脆弱的小心脏,已经经不起,得瑟了。
换到这里:littledql.blogbus.com
早上早起回家,在车上吃着咪咪买的盼盼法式小面包,喝着快要过期的蒙牛酸酸乳。
下午在家乡新修的南塔公园里晒太阳,喝不加糖的菊花茶,看果果摆弄小JJ。
在邱胖子药店里拿到250克阿胶,我冬天不穿秋裤事业的关键一环。
晚上某野鱼庄,吃江团里面混杂的米凉粉,还加了一份。
然后在凯江河边的栏杆上一坐,好像在坐船啊,把脚伸到河水里,连杯茶都不用泡。
邱胖子说,那你晚上睡觉脚都不用洗了,好嘛,他总是善于把一件品质的事情立马变得土得掉渣。

琅勃拉邦不是一个一直以来被计划被向往的目的地,我是说之前,它并不在我的心水地图里。所以基本上,在那里的一个星期我都衣冠不整。
因为太久没有尝到过长途旅行的滋味,以至于临行前生出一种奇怪的恐惧来。首先,我并没有一个“攻略”,LP的《东南亚》又并不符合我国国情和我的心情,我讨厌那些一路上要去解决的问题。其次,我更是太久没有这种休闲旅行而不承受肉体之苦的经验,我可以回想每天走7、8个小时山路的艰辛,却对即将开始的游手好闲和无所事事没有一点概念。
我还害怕很多事情,比如在一个地方度过7天是不是太浪费。而7天之后,我发现原来所做的一切居然都是在走马观花(虽然那种走马观花也很愉悦),几乎没有时间哪怕坐下来发一发愣。而当有时间在一个地方好好住下来,没有接下来的目的地,一切就不同了。
那几天我对每天都要睡个午觉晚上也早早上帘卷西风床的李富贵说,当你再回去22楼上班,一定会后悔这么多个小时都睡过去了。而现在想起来,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放心地安然入睡,也是一件美事。而我就是一直太兴奋了,独处的时候,看着墙壁上那些肥硕的壁虎,晒着热带湿漉漉的阳光,什么都不想也很快乐。
我并不博爱,比如我就不喜欢青海湖。琅勃拉邦就像很多块碎片,那种镶嵌在寺庙墙壁上彩色的玻璃碎片,全都是些散落的细节。
旅馆老板家的小狗多多经过我的蹂躏后,我把手放到什么地方(只要不是它身上),它就轻轻地把头放在我手上。
金光灿灿的寺庙在光线在照射下有种慑人的力量,赤脚踏上那些光洁的地板那些神秘的力量会直接传递给你。
有一天下午下起了小雨,路边咖啡摊的胖老板兑出了一杯天下最好喝的柠檬茶。
那是我见过最安静生意最不好的夜市,灯光也是最美丽的。
在某天创作的一组街拍大片里,我发现自己竟然出现了神迹般的乳沟。
带回来的东西里,最喜欢那副两个佛头的画像,仔细看他们的眼神,情欲绵绵,空即是色。
沙弥们衣服的橘红色,温柔得直接可以杀死你。
我到底没有从那瀑布上跳下去,但我总有一天会跳下去。
这个小城就像个花园,却不是人们刻意营造出来的。他们没有花心思去培育那些野花,而那些野花就自然而然自己开放了。他们在欢庆雨季的结束,我手提一把砍东篱把酒黄昏后刀,气势汹汹地,帮扎纸船的小沙弥们削了一根竹子。
那些恐惧,在离开琅勃拉邦的那一天突然消失了,后来我进一步爱上了这种没有“攻略”的旅行,即使因为没有预定而在住在3天的旅馆老板赶出来。你永远不知道,下一张躺下的床是多么舒服。
或者说,你并没有在旅行。
在琅勃拉邦的最后一天,不幸遭遇痛经。
路边唯一的一个药店,询问了一下有没有芬必得,没有。当时我痛得居然还有力气急中生智灵光闪现,Do you have Aspirin?纯正美语发音。
有哇。吃下去两颗,一下子就好了。
原来,在我看过的美剧里面,阿司匹林包治百病,屡试不爽。
世界之小,在琅勃拉邦亦然。
假期之所以叫假期,而不叫日子,旅行之所以叫旅行,而不叫生活。
都是有原因的。
踏回国境线的第二天,那些快乐,转眼就没了。